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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1080331
類 別:
公示送達
摘 要:
108年度屏司聲4號裁定正本壹份
附 件:
無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黃鳳榮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8年度屏司聲字第4號公示送達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黃鳳榮
得隨時來院領取。
***請含裁定主文,限刊登「全國」皆看得到的版面,並將報
紙送院。
~T6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
書記官 鍾小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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