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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1080725
類 別:
公示送達
摘 要:
108年度屏小字第643號開庭通知。
附 件:
無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水錦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
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8年度屏小字第643號清償借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
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08年8月20日下午2時35
分,在本院屏東簡易庭第一法庭(屏東市合作街43號)
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T6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
書記官 粘嫦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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