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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1080729
類 別:
公示送達
摘 要:
讓股107年度訴字第843號分割共有物事件公示送達被告張玉惠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筆錄影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附 件:
無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張玉惠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筆錄影本及
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150 條、第151 條
第1 項、第152 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7年度訴字第843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
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08 年9 月5 日上午11時
2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民事庭
書記官 賀燕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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