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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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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因應疫情警戒調降為第二級之防疫措施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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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疫情警戒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為第二級,本院同步調整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一、法庭開庭:依個案情形,擇遠距視訊或實體開庭。
㈠遠距視訊開庭:基於防疫優先原則,若個案符合遠距視訊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之情形,使用遠距視訊方式開庭(依司法院110年7月23日修正「法院遠距視訊開庭操作手冊-法庭版、當事人或關係人版V4.0」、「法院辦理遠距視訊開庭參考手冊4.0版」之技術指引辦理)。★相關說明請至本院外網→便民服務→視訊開庭「U會議」專區查詢。
㈡實體開庭加強防疫措施:依個案情形,採行實體開庭時,為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之相關措施:1.在庭人數控管:明定每一法庭審判活動區及旁聽區可容納之適當人數,如旁聽民眾超出旁聽席可容納之事當人數時,將由審判長視狀況限制部分民眾進入。2.座席安排:法庭審判活動區需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或設置隔板,旁聽區採間隔座。3.若在庭人數超過可容納之適當人數上限時,將更換至較大法庭,或若超過上限之人數,則增開延伸法庭等遠距視訊方式進行。
二、民事執行處參與投標之民眾,採行梅花座,但如同一開標時間民眾超過24人,將由參與投標人優先入座(一標單以一人為限)。
三、公證業務除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之必要外,原則上仍採預約登記方式辦理(電話:08-7550611轉1323,傳真:08-7550673),以有效分散人流。
四、訴訟輔導臨櫃服務正常運作,惟為降低病毒感染之風險,單一窗口將適時採取人流管控,限制入內民眾之數量,請民眾多加利用電話或視訊諮詢(電話:08-7550611轉分機1302,各視訊諮詢地點請至本院官網查詢);民眾若有其他服務亦請多利用郵寄、線上或多元化繳費等方式辦理,避免直接接觸。
五、法律扶助基金會屏東分會暨屏東律師公會於本院駐點之律師諮詢服務正常運作。
六、進入本院應配合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全程佩戴口罩,並於各院區入口處以掃描QR-Code「簡訊實聯制作業方式」線上登記,未攜帶手機民眾,應填寫紙本「健康聲明及實聯制登記表」。㈠如有下列情事者,請勿進入本院:1.過去14天内曾與COVID-19之確診個案接觸者。2.過去14天內曾出國者。㈡如有下列情事者,由本院同仁引導至隔離安置區由專人處理:1.過去14天內本人或本人之家庭成員(或密切接觸者)曾與COVID-19之疑似感染者、居家隔離者或居家檢疫者接觸。2.過去14天內有發燒、咳嗽或呼吸急促等症狀者。
七、加強同仁之自主健康管理,除要求同仁應每日登載「員工溫度量測自主管理登錄系統」外,亦請單位主管隨時關懷同仁健康狀況。
八、本院院區之辦公場所、公共區域、廁所、法庭、櫃檯、電梯等處,均持續定時進行消毒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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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情警戒調降二級新聞稿doc
  • 疫情警戒調降二級新聞稿odt
  • 發布日期:110-07-26
  • 更新日期:110-07-26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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