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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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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再度登場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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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即將於112年1月1日全面施行之國民法官法,本院除於109年至110年辦理兩場實務模擬法庭外,尚積極至屏東火車站、各級學校、鄉鎮市公所及公務機關辦理相關宣導活動。期望能藉由演講、模擬法庭等方式,讓民眾能對於此一新制更為瞭解,進而提高其參與國民法官審判程序之意願。近日疫情漸行趨緩,本院為使審、檢、辯更熟悉國民法官新制操作,同時讓民眾藉由參與模擬法庭瞭解新制內容,將辦理第三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本次活動期日如下:
準備程序期日:110年10月15日下午2時30分至16時30分
選任程序期日:110年11月25日上午9時30分12時
審理程序期日:110年11月25日下午2時00分至17時30分
110年11月26日上午9時00分至12時
座 談 會日期:110年11月26日下午2時00分至4時30分
本次模擬法庭中,檢察官所起訴之事實為被告以殺人故意徒手毆打被害人頭部及身體,並持L型鐵管毆打被害人頭部,造成被害人死亡。本院將於選任期日選出6位國民法官及2位備位國民法官,又為避免於審理前產生預斷或資訊之落差,國民法官法採行「卷證不併送制度」,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於審理程序前均不會事先閱覽卷證,藉由審判庭內之審理活動產生心證,以貫徹「直接審理」及「言詞審理」之法庭活動。並於審理終結後之評議階段,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討論,決定被告之罪名及刑度。
國民法官審判程序貴在「國民之參與」,希冀透過法院與民眾之交互討論、溝通及交流,接觸不同觀點、法律感情及價值觀,讓司法獲得與外界對話與反思之機會,提高司法透明度,作出兼顧法律並反映人民法律感情之判決,以提升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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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模擬法庭新聞稿110.11.25doc
  • 模擬法庭新聞稿110.11.25odt
  • 發布日期:110-10-12
  • 更新日期:110-10-12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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