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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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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度屏簡調字第139號普蕊特珊蘭(PHUREERT-SAENGJAN)之調解期日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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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1年7月4日
屏簡惠民力字第110屏簡調139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普蕊特珊蘭(PHUREERT-SAENGJAN)調解期日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屏簡調字第139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調解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1年8月3日上午10時45分,在本院屏東簡易庭屏簡第一法庭續行調解程序(庭址:屏東市合作街43號1樓),並請撥冗到院就社團法人高雄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函及估價報告書閱卷表示意見。
    四、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
書記官  孫秀桃 
 

  • 發布日期:111-07-04
  • 更新日期:111-07-04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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