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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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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5953號李進德兼李篇恭之限定繼承人之詢價函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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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4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民執洪111司執字第3595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進德兼李篇恭之限定繼承人之詢價 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5953號債權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李進德兼李篇恭之限定繼承人間清償債 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 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洪股書記官張文俊 

  • 發布日期:111-08-04
  • 更新日期:111-08-04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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