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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2年度存字第617號龍星昇第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催領函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5 日
發文字號:(102)存 字第 617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02年度存字第617號提存人本院民事執行處荒股與受取權人龍星昇第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24,728元整,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151 條第1 、2 項。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1-08-09
- 更新日期:111-08-09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