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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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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9198號温景貴之拍賣通知(112年4月12 日第一次拍賣)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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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30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民執庚111司執字第69198號  (委外案號:112屏金職午字第43號)

主旨:國外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温景貴之拍賣通知(112年4月12 日第一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 款、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庚字第69198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溫康達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 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 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2屏金職午字第43號,聯絡電話:07-3351278午 組。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30 日

民事執行處庚股書記官胡世瑩 

  • 發布日期:112-02-03
  • 更新日期:112-02-03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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