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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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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9861號葉俊佑之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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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民執癸112司執字第986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葉俊佑之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9861號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葉俊佑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癸股書記官徐建功

  • 發布日期:112-06-05
  • 更新日期:112-06-05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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