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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3年度潮簡字第000332號謝伊娜(伊娜巴黎友斯)、金白利沓留、謝志杰、謝佳慧之判決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謝伊娜(伊娜巴黎友斯)、被告金白利沓留、被告謝志杰、被告謝佳慧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50條、第151條、第152
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潮簡字第332號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謝伊娜(伊娜巴黎友斯)、金白利沓留、謝志杰、謝佳慧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2次公示送達。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
書記官 李家維
- 發布日期:113-09-05
- 更新日期:113-09-05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