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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34號楊曜彰
公告日:109年9月14日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標題:109 年度除字第34號除權判決要旨公告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34號
聲 請 人 楊曜彰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略)
附表:
┌──┬────┬────┬──────┬─────┬─────┬────┐
│編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發 票 日│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受 款 人│
│ │ │ │ │(新臺幣)│ │ │
├──┼────┼────┼──────┼─────┼─────┼────┤
│001 │張翠金 │臺灣銀行│109年2月25日│14,640元 │AN1281930 │楊曜彰 │
│ │ │潮州分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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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09-09-14
- 更新日期:109-09-14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