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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財登字第19號郭至原、分別財產制訂約登記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8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登字第111財登19號
主旨:公告郭至原、陳玉秋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08日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第105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627號(111年度財登字第19號)
貳、登記事項:
一、夫:郭至原
住所:屏東縣屏東市大武里和生路二段258之3號。
妻:陳玉秋
住所:屏東縣屏東市大武里和生路二段258之3號。
二、夫妻約定財產制種類:分別財產制。
三、財產清冊:如附件財產清冊。
主 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1-06-09
- 更新日期:111-06-09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