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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財登字第1號洪崇耀、分別財產制訂約登記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1月19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登字第112財登 1 號
主旨:公告洪崇耀、陳婉琳於中華民國112年01月19日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第105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664號(112年度財登字第1號)
貳、登記事項:
一、夫:洪崇耀
妻:陳婉琳
二、夫妻約定財產制種類:分別財產制。
三、財產清冊:如附件財產清冊。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2-01-19
- 更新日期:112-01-19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