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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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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財登字第000037號石伯琦、分別財產制訂約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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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6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登字第112財登  37  號
 
主旨:公告石伯琦、薛羽玲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16日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第105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00號(112年度財登字第37號)
    貳、登記事項:
        一、夫:石伯琦  
      妻:薛羽玲  
        二、夫妻約定財產制種類:分別財產制。
        三、財產清冊:如附件財產清冊。   
  主 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2-11-16
  • 更新日期:112-11-16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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