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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財登字第000037號石伯琦、分別財產制訂約登記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6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登字第112財登 37 號
主旨:公告石伯琦、薛羽玲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16日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第105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00號(112年度財登字第37號)
貳、登記事項:
一、夫:石伯琦
妻:薛羽玲
二、夫妻約定財產制種類:分別財產制。
三、財產清冊:如附件財產清冊。
主 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2-11-16
- 更新日期:112-11-16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