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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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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4號財團法人屏東縣私立美和高級中學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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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4 月 21 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登111法登他字第  34  號
主旨:公告房徐蕙英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屏東縣私立美和高級中學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4月2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7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捐助暨組織章程第16條、第19條修正,經本院111年
    度法字第1號裁定准予變更。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1-04-22
  • 更新日期:111-04-22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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