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社字第8號社團法人中華身心復元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20 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登111法登社字第 8 號
主旨:公告張良鴻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中華身心復元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5月2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702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社字第8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中華身心復元協會。
二、主事務所:屏東縣屏東市廣勝路189號。
三、目的: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益性社會團體,以維護身心障礙基本人權,推動其重回社區生活,協助建立自主與自尊的生活模式,扶助身心障礙者弱勢族群關愛生命與生活濟助,提昇身心障礙者生活品質與福利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11年3月25日台內團字第1110013674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00,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張良鴻。
八、出資方法:一、入會費。二、常年會費。三、事業費。四、會員捐款。五、委託收益。六、其他收入。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張良鴻
常務理事 洪婉菁
常務理事 張素菁
理 事 洪東毅
理 事 洪春成
理 事 李月滿
理 事 張復順
理 事 陳素美
理 事 張依薰
常務監事 王鼎言
監 事 楊俊斌
監 事 陳素貞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1-05-24
- 更新日期:111-05-24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