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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47號社團法人屏東縣屏東市長春關懷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27 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登111法登他字第 47 號
主旨:公告王三和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屏東縣屏東市長春關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5月2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14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4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為屏東縣屏東市橋北里廣東路7之4號。
二、第3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王三和
常務理事 張昭富
常務理事 李麗香
理 事 張文江
理 事 朱昌能
理 事 吳陳月珍
理 事 温欽惠
理 事 鄧金祥
理 事 施桂珠
理 事 謝美敬
理 事 吳雙魁
常務監事 賴文珠
監 事 張淑瓊
監 事 游明智
三、代表法人之理事:王三和。
四、新任理、監事印鑑。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1-05-30
- 更新日期:111-05-30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