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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3號財團法人阿猴媽祖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6月21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登字第111法登他 53 號
主旨:公告顏明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阿猴媽祖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2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08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6屆董、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顏明德
董 事 林恊松
董 事 陳明順
董 事 鄭明斌
董 事 吳太郎
董 事 陳明煌
董 事 杜灴城
董 事 張炤南
董 事 陳素珠
董 事 許月桂
董 事 陳沈碧蓮
常務監事 邱宜男
監 事 林碧蕉
監 事 侯正三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顏明德。
三、新任董、監事印鑑。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1-06-22
- 更新日期:111-06-22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