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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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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號高鳳學校財團法人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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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13 日
發文字號:屏院進登109法登他字第  2   號
 
主旨:公告林再錦等聲請辦理高鳳學校財團法人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1月1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1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5屆董事林貴美因故辭任,補選繼任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周玉霜     
      二、繼任董事印鑑。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09-01-13
  • 更新日期:109-01-13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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