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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社字第11號社團法人屏東縣植萃文化發展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4 月 23 日
發文字號:屏院進登109法登社字第 11 號
主旨:公告洪誼靜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屏東縣植萃文化發展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4月2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59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社字第11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屏東縣植萃文化發展協會。
二、主事務所:屏東縣潮州鎮三星里三星路38號。
三、目的: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主軸推廣利用農業天然草本植物,透過生物科技的萃取方式,取代化學合成產品,以期維護個人與居家的清潔安全、友善環境及永續環保。並推廣生活化學、日常化工之相關應用,進而提升人體身心靈與維護綠色生態。。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屏東縣政府中華民國107年9月14日屏府社政字第107738363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0,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洪誼靜。
八、出資方法:一、入會費 二、常年會費 三、事業費 四、會員捐款 五、委託收益 六、基金及其孳息 七、其他收入。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洪誼靜
常務理事 陳丁瑞
常務理事 謝杏香
理 事 高家棋
理 事 黃 頴
理 事 鍾展雄
理 事 陳家淳
理 事 宋麗娟
理 事 林寬明
常務監事 蔡宜庭
監 事 張翠蘭
監 事 劉祖貞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09-04-23
- 更新日期:109-04-23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