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社字第17號社團法人屏東縣家庭支持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9 月 7 日
發文字號:屏院進登109法登社字第 17 號
主旨:公告王慧珍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屏東縣家庭支持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9月0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68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社字第17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屏東縣家庭支持協會。
二、主事務所:屏東縣屏東市華盛街12巷11號。
三、目的: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以妥善運用社會資源、關懷社會、發展福利服務方案。協助個人、家庭建立良好支持系統,以及兒童、青少年健全成長發展。發揮個人及家庭功能,提升生活品質。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屏東縣政府中華民國109年5月18日屏府社政字第109182714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70,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王慧珍。
八、出資方法:捐助或入會費及會費。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王慧珍
理 事 卓憲謙
理 事 許慧麗
理 事 鍾貴華
理 事 于宗永
理 事 胡瑜芳
理 事 孫煒堯
理 事 黃柏源
理 事 楊雅婷
常務監事 張琲昕
監 事 程志豪
監 事 張元鳳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09-09-07
- 更新日期:109-09-07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