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社字第21號社團法人屏東縣兒童與家庭教育輔助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3 日
發文字號:屏院進登109法登社字第 21 號
主旨:公告趙婉妘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屏東縣兒童與家庭教育輔助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0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73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社字第21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屏東縣兒童與家庭教育輔助協會。
二、主事務所: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三和路71之12號。
三、目的:本會以關心0-18歲親子/親師效能,除增進一般兒童與家庭教育效能之外,亦協助增進身心障礙兒童及其家庭了解特殊教育法之相關受教權益,並提昇其受教品質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屏東縣政府中華民國109年10月26日屏府社政字第109493466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60,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趙婉妘。
八、出資方法:入會費、捐贈、課程費用收入、補助收入。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趙婉妘
常務理事 歐美吟
常務理事 黃祈榮
理 事 陳瑞珠
理 事 沈姵妤
理 事 歐千綺
理 事 林慧華
理 事 涂鑫宇
理 事 洪郁芬
常務監事 許承華
監 事 李怡君
監 事 葉美惠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09-12-03
- 更新日期:109-12-03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