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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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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8號財團法人屏東縣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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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屏院進登110法登他字第  8   號
主旨:公告潘孟安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屏東縣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1月2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1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捐助方法變更為屏東縣政府、文化部(文建會)、台灣省政府及民間等機關捐助。
      二、捐助暨組織章程第4條至第22條修正,新增第23條,經本院109年度法字第31號裁定准予變更。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0-01-26
  • 更新日期:110-01-26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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