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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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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44號恆基醫療財團法人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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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4 月 28 日
發文字號:屏院進登110法登他字第  44  號
主旨:公告簡肇明等聲請辦理恆基醫療財團法人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4月2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0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4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目的變更為:為宏揚基督耶穌愛心救人之精神,辦理醫療機構從事醫療事業。
      二、捐助暨組織章程第1條、第2條、第4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第11條、第12條修正,經本院110年度法字第2號裁定准予變更。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0-04-29
  • 更新日期:110-04-29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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