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財字第1號財團法人屏東縣夏都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立登記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10 月 6 日
發文字號:屏院進登110法登財字第 1 號
主旨:公告陳重憲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屏東縣夏都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0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88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財字第1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財團法人屏東縣夏都文化藝術基金會。
二、主事務所:屏東縣恆春鎮網紗里環城北路218巷15號1樓。
三、目的:本會以推展文化藝術之創作、研究、維護、並肩負文物典藏及策劃展演、推廣為宗旨,結合典藏文物資源,創造展演平臺,全面推廣文物藝術人文風氣,提昇屏東縣民藝術氣息與文化素養,以達到文化藝術與教育推廣目標,彰顯人文藝術之核心價值。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屏東縣政府中華民國110年9月27日屏府文推字第110467997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2,000,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董事:陳重憲。
八、捐助方法:由美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現金捐助成立。
九、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陳重憲
董 事 陳宓娟
董 事 陳品錞
董 事 吳振復
董 事 陳介仁
董 事 李文斌
董 事 馬旭
董 事 王泓權
董 事 王慶祺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董事印鑑。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0-10-07
- 更新日期:110-10-07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