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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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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2年度存字第378號王郁禎即王秀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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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17 日
發文字號:(102)存  字第 378  號
主旨:因聲請人王郁禎即王秀惠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2年度存字第378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1-05-18
  • 更新日期:111-05-18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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