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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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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存字第308號黃子芸(原名黃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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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11 月 28 日
發文字號:(111)存  字第 308  號
主旨:因聲請人黃子芸(原名黃莘雅)遺失提存書,關係人對其取回本院111年度存字第308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取回。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1-11-29
  • 更新日期:111-11-29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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