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0年度存字第858號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字型大小: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100)存  字第 858  號
 
主旨:因聲請人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0年度存字第858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09-01-15
  • 更新日期:109-01-15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