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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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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0年度存字第483號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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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3 月 2 日
發文字號:(100)存  字第 483  號
主旨:因聲請人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0年度存字第483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09-03-03
  • 更新日期:109-03-03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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