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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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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集中報到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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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人民快速、便捷與現代化的服務,減少民眾在法院報到處等候的時間,並簡化法院行政作業流程, 本院於111年8月起採取當事人電子集中報到新制。報到新制的特色如下:

一、掃描傳票或身分證條碼報到

現行的報到方式採人工紙本報到,新制推行後,法院所發通知書或傳票將列印二維條碼(QR CODE),與法院規劃可辦理報到之報到處「編號」,由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在指定報到處,於自動電子報到機掃描通知書或傳票上的二維條碼辦理報到,如果法院審判系統登載有當事人的身分證統一編號,也可以掃描身分證條碼方式,完成開庭(調解)報到手續。

二、顯示開庭位置並有語音播報

民眾利用刷條碼的方式完成自動報到作業,報到機將顯示開庭位置,如果法庭有變更,也會明確指示變更後的法庭。自動電子報到機之電腦螢幕除顯示報到情況外,並可提供語音播報,以服務視力不佳民眾。

三、報到成功提供開庭進度查詢

報到成功後,自動電子報到機的螢幕畫面將同時帶出「開庭進度查詢」QR Code,民眾可以用手機掃描報到機上提供的「開庭進度查詢QRCode」,直接連結司法院開庭進度查詢網站查詢開庭進度。

四、多個庭期可以一次完成報到

民眾如果拿身分證至指定的報到處報到,在該報到處可報到的範圍內,同一期日上午或下午多數案件的庭期可以一次完成報到。

五、同一案件二維條碼一案到底

案件可能無法在一次庭期就審理終結而有多次庭期,電子集中報到新制通知書或傳票上的二維條碼,只綁定案號不隨庭期變更,民眾可以手機拍攝QR CODE留存,以便就同一案件的各次庭期,都可以在自動電子報到機以手機上留存的QR CODE照片進行掃描報到。

六、設有專人可以輔助電子報到

當事人在自動電子報到機如果無法完成報到,可前往輔助報到處地點,由法院工作人員來進行輔助電子報到。另外,應受保護之人(如秘密證人、性侵被害人等),通知書或傳票將會指定法警室或其他處所,由法警或專人以輔助電子報到方式完成報到手續。

報到新制可以簡化當事人開庭報到的手續,節省民眾等候時間以及法院人力的負荷,對於民眾、法院可謂是共創雙贏。

  • 發布日期:111-09-02
  • 更新日期:111-09-02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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