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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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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保護志工是要保護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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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地方(少年)法院「少年志工設置要點」之規定:

1.
辦理少年之就學、就業、就醫及就養等相關各項業務  
2.
辦理一般行政業務。  
3.
其他交辦業務。
 
二、實務上:
 
  我們有個少年教室,備有許多圖書及報章雜誌、電視設備,提供少年寫資料、等候報到,也可提供開庭的民眾等候開庭,保護志工輪流在教室值班,可協助少年填寫資料或提供家長諮詢、圖書借閱等事宜,也會協助佈告欄布置及報紙剪貼、輔導教材繕打。有時,會協助保護官關懷個案,協助就業等事項。

  • 發布日期:110-05-03
  • 更新日期:110-05-03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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