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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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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輔導志工要做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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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志工在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之指導下,協助執行下列事項:

1.
依地方(少年)法院「少年志工設置要點」之規定:

(一) 輔導受保護處分之少年
(二) 實施心理測驗及解釋工作
(三) 辦理團體輔導活動
(四) 辦理各項少年志工訓練講習事宜
(五) 其他交辦事項  
2.
實務上:現在主要為個案輔導。需與個案晤談、訪視個案住居所、學校或工作場所。並需每月撰寫輔導紀錄交給少年保護官。

  • 發布日期:110-05-03
  • 更新日期:110-05-03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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