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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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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聲羈字第281號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案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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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聲羈字第281號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案件新聞稿
有關本院年112度聲羈字第281號被告周典論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案件,於今(26)日凌晨裁定,茲簡要說明裁定重點如下:
裁定要旨
被告周典論經法官訊問後否認涉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 項第2 款之犯行,並辯稱其所交付的資金係用於催促連署書數量的工作費,但有多位證人就被告交付之資金,係為特定人連署之用途等情證述在卷,並有其他扣案證據可以佐證,因此可以認為被告涉犯總統副總統舉罷免法第87條第1 項第2 款犯罪之嫌疑重大。又本件相關地點之監視錄影器畫面檔案已遭格式化,且提供本件資金之來源上游尚未到案,有事實認為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疑慮,因而有羈押之必要,所以裁定羈押被告並禁止接見通信。

 

  • 發布日期:112-12-26
  • 更新日期:112-12-26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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