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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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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56387號陳寧之共有人優先承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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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民執己112司執字第5638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寧之共有人優先承買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56387號債權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等與債務人邱佩宸即邱素娥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

       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己股書記官洪敏芳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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