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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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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203號施宏岳之民事起訴狀繕本、113年4月30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言詞辯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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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5月8日
                    屏院昭民友字第113訴20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施宏岳之起訴狀繕本、113年4月30日準備程
   序筆錄影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49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203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113年4月30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
      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
      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26日上午11時,
      在本院民事第2法庭行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民事庭
             書記官  莊月琴



 

  • 發布日期:113-05-08
  • 更新日期:113-05-08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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