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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3年度法登他字第000030號社團法人屏東縣社會工作者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3月29日
發文字號:屏院昭登字第113法登他 30 號
主旨:公告李清聖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屏東縣社會工作者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3年03月2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54號(案號為113年度法登他字第3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為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420-6號。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3-03-29
- 更新日期:113-03-29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