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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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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存字第000581號彭肅尤、蘇明里、蘇枝田、彭于玲、劉順正、劉蘇金花、劉燦融、李靜怡、歐慧貞、杜微中(原名杜冠廷)、吳美雪、朱淑玲、杜呂春、杜曉麗、莊振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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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11 日
發文字號:(111)存  字第 581  號
主旨:因聲請人彭肅尤、蘇明里、蘇枝田、彭于玲、劉順正、劉蘇金花、劉燦融、李靜怡、歐慧貞、杜微中(原名杜冠廷)、吳美雪、朱淑玲、杜呂春、杜曉麗、莊振銘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11年度存字第581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113-04-11
  • 更新日期:113-04-11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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