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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科正股因應COVID-19疫情,110年5月20日至同年月28日庭期取消通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正股原定110年5月20至28日庭期取消,請案件當事人、辯護人、告訴人、被害人等均毋庸到庭;如改定期日,當另行寄送通知。
1.110年5月20日原定庭期如下:
110年度訴字第32號下午2時30分準備程序。
108年度訴字第748號下午3時10分準備程序。
110年度訴字第208號下午3時40分準備程序。
2.110年5月21日原定庭期如下:
110年度易字第180號下午2時30分審理程序。
110年度易字第302號下午3時10分準備程序。
3.110年5月25日原訂庭期如下:
110年度訴字第153號上午9時30分審理程序。
109年度交附民字第275號上午10時整審理程序。
109年度交訴字第75號上午10時整審理程序。
4.110年5月27日原訂庭期如下:
110年度訴字第121號下午2時30分準備程序。
110年度易字第343號下午3時整準備程序。
110年度易字第332號下午3點15分準備程序。
110年度訴字第198號下午3時40分準備程序。
5.110年5月28日原訂庭期如下:
110年度訴字第193號下午2時30分準備程序。
- 發布日期:110-05-20
- 更新日期:110-05-27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