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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110年5月15日準三級防疫措施,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庭樂股於110年5月19日至110年5月28日之庭期全部取消,請被告、辯護人、告訴人及被害人均無庸到場,下次庭期,敬請另候通知。
原訂110年5月25日庭期取消:
110年易字第356號
110年易字第368號
110年訴字第191號
110年訴字第200號
11年交易字第84號
110年訴字第4號
原訂110年5月56日庭期取消:
110年訴字第127號
- 發布日期:110-05-20
- 更新日期:110-05-27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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