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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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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度屏小字第860號郭欣怡(郭清水之繼承人)之民事陳報狀繕本(承受訴訟)、判決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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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1年4月28日
屏簡惠民力字第110屏小86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郭欣怡(郭清水之繼承人)之民事陳報狀繕本(承受訴訟)、判決正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屏小字第860號返還信用卡消費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陳報狀繕本(承受訴訟)、判決正本各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郭欣怡(郭清水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
書記官  孫秀桃
 

  • 發布日期:111-04-28
  • 更新日期:111-04-28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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