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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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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55667號張桂蘭(兼張蔡香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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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民執壬110司執字第55667號
(委外案號:111屏金職酉字第9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桂蘭(兼張蔡香之繼承人)之拍賣通
知(111年5月18日第一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及同條第3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55667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與債務人張勝明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
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
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1屏金職酉字第98號,聯絡電話:07-3351278酉
組。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壬股書記官林銀雀

  • 發布日期:111-05-04
  • 更新日期:111-05-04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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