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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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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度屏簡字第475號呂政諺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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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5月28日
屏簡惠民元字第110屏簡47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青松樂活科技農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呂政諺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屏簡字第475號給付貨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青松樂活科技農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呂政諺得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
書記官  鄭美雀
 

  • 發布日期:111-05-30
  • 更新日期:111-05-30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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