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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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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1256號蔡秀絨之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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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27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民執德111司執字第2125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蔡馨慧即蔡秀絨之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 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1256號債權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等與債務人蔡馨慧即蔡秀絨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 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德股書記官蘇雅慧 

  • 發布日期:111-05-31
  • 更新日期:111-05-31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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