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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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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6952號張臺容之拍賣通知(111年7月6日 第三次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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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8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民執亥110司執字第6952號  (委外案號:110屏金職辰字第328號)

主旨:國外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臺容之拍賣通知(111年7月6日 第三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 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亥字第6952號債權人新加坡商艾星國際 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債務人潘明慶、張春梅間清償債務 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 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0屏金職辰字第328號,聯絡電話:07-3351278辰 組。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8 日

民事執行處亥股書記官鍾錦祥 

  • 發布日期:111-06-13
  • 更新日期:111-06-13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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