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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12號李智光之判決正本乙件。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
屏院惠民友字第110訴21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智光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訴字第212號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李智光得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庭
書記官 劉毓如
- 發布日期:111-06-22
- 更新日期:111-06-22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