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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度潮簡字第464號龔龍泉之判決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1年7月25日
潮簡惠民寅字第110潮簡46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龔龍泉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第151條第1項、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潮簡字第46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龔龍泉得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
書記官 薛雅云
書記官 科長 法官
函 稿 代 碼:G1202-1 公示送達公告(裁判)
股 別:寅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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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潮簡464號txt
- 發布日期:111-07-25
- 更新日期:111-07-25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