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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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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0323號賴連理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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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20日
發文字號:屏院惠民執己111司執字第10323號
(委外案號:111屏金職卯字第257號)

主旨:國外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賴連理之拍賣通知(111年8月17日第一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
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己字第10323號債權人富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王貴雄之遺產管理人:財政部國有財產
署南區分署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111屏金職卯字第257號,聯絡電話:07-3351278卯
組。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己股書記官邱淑婷

  • 發布日期:111-07-25
  • 更新日期:111-07-25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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