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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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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調字第82號張路之起訴狀繕本、調解庭期通知書、111.7.28庭函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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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7月28日
屏院惠民智字第111調82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張路之起訴狀繕本、調解期日通知書、111年7月28日庭函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調字第82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調解期日通知書、111年7月28日庭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29日上午11時,在本院民事第一法庭行調解程序。
    四、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民事庭
                      書記官  林佳慧




 

  • 發布日期:111-07-28
  • 更新日期:111-07-28
  • 發布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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